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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9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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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历史上有一个非常经典的真实案例——马粪争夺案,时隔100多年我们来看这个案子,实质上它揭露了现代社会运行规则的核心秘密,这说的是个什么事呢?话说在1869年4月6日,案中的原告请了两个帮工去路上捡马粪,插一句嘴,那时候的马粪对农务来说可是个好东西,是一笔财富,于是这两个人从晚上6点干到晚上8点,在马路上一共堆起了18堆马粪,但是发现马粪太多拿不动,就商量着回家拿车第二天再来取,这18堆马粪也没做标记。
到了第二天的上午,案中的被告看到了这些马粪,就问当时巡逻的人,这些马粪有没有主人,有没有让别人把这些马粪搬走,巡逻人说不知道这是谁的,也没叫人搬走,于是被告就把这些马粪运走了。到了中午,昨晚的两个帮工带着车来发现马粪没有了,一问之下,发现是被告拿的,双方发生争执,就闹到了法庭上。接下来就要问到一个问题了,如果你是法官的话,你会把马粪判给谁?
如果你非要较真的话,这马粪的主人当然是马,第二主人应该是马的主人,可他们明显已经放弃了,这是双方达成共识的一件事。接下来原告的主要观点是,这18堆马粪明显是他们通过劳动创造出来的财富,你怎么能随意拿走呢?这跟偷有啥区别,那被告就主要说,这马粪从掉在地上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属于公家的了,因为这地是公家的嘛,就算你把它堆起来,它还是在地上,那公家的东西,大家不就都可以享用吗?
从公平的观念出发,你能说谁错吗?双方似乎都有一点道理。但我们要想到,从本质上来说,这18堆马粪都是通过人类无差别劳动而创造出的财富,所以这案子实际上要裁决的是,我们到底是要鼓励人们创造财富呢?还是要鼓励人们为财富做标记?仅仅18堆马粪属于谁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这个判决对后代的影响,以及对后代人行为规范的影响。接下来我们就来解构一下两种选择背后的逻辑。
假设有两个村发生了同样的案子,一个村子得到的结果是判给那个付出劳动堆马粪的人,那往后的发展逻辑就是大家都得到一个共识,凡是聚集了人类劳动成果的财富,就要设想它是有主人的,要尊重别人的财富,不能见好就拿,人们花在保护财富上的努力就会很少,创造、积累财富的积极性就会大大增强,久而久之,这个村就会越来越富裕,活的也更好。另外一个村子得到的结果是判给那个看见马粪就拿走的人,又会变成如何呢?
造成的结果是这个村子的人会只要看见的东西没人看管,就可以随意拿走,于是人们花在保护财富上的成本就会非常高,直到抵消掉了创造出的财富价值,在之后,这个村的人就会逐渐丧失掉创造、积累财富的欲望,过了50年、100年后这个村子就会衰落甚至消亡。
你看,这个案子说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公不公平的问题,而是公平背后的效率权衡问题,这其实跟我们现代社会运行的规则是息息相关的,举个例子,在把人关进监狱之前为什么要审判,很多人说这样才公平,这不仅是公平的事,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可以随意把人关进监狱,那人力资本就会受到很大的破坏,没有人会积极地积累自己的人力资本,这是低效率的。因此这个社会的公正规则到底是依据什么制定的呢?
只有那些让社会里每个人都有积极性去积累财富的规则,才是公正的规则;只有那些让社会能够存活下来的规则,才是公正的规则。学过经济学的人都会明白,其实在公平的背后是效率的考量,不是单个人效率的考量,而是整体社会长远发展的效率考量,它们两者是一体的。